上周,本人了结了一婚约财产纠纷案,历时十天。
我当事人是一位熊先生,和一游小姐谈朋友,在谈婚论嫁时,熊先生按照习俗给付了女方一定数额的彩礼钱。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导致分手。分手后,女方拒不返还彩礼,男方父母曾多次上门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都遭到女方拒绝。
6月4日,熊先生委托本人处理这一婚约财产纠纷案,接触到这案子,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有调解的可能性,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不予诉讼。
6日,本人给游小姐发了一份律师函,要求游小姐在收到律师函后及时与我联系,否则本人将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立即起诉。
在收到律师函后,游小姐及其家人多次与本人联系,也多次与男方家长联系。经过本人的多次努力,最终在6月14日,女方返还了男方的彩礼钱。
这个案子就这样结束了,男方家长甚是高兴,不仅要回了彩礼钱,最主要的是由刚开始的被动变为主动,心里很舒服。案子一结束,男方家长极力要求熊先生请本人吃个饭,表达感激之情。对于当事人的这种宴请,我想很多律师都遇到过,但是针对这种宴请,本人一般都是直接拒绝,因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是我们该做的,但熊先生的一句话把我感动了“张律师,我们是朋友”。因为这句话,我无法拒绝,因为这是一朋友的邀请。
宴请的地点刚开始订在武汉广场的“荷花亭”,后男方的父母认为不够档次,把地点改在了武汉市唯一的一家“俏江南”,而且离我上班的地点也很近,可见熊先生也是花了很多心思,在这对熊先生及其家人的宴请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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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边的习惯是男方出彩礼钱,女方用这些钱置办嫁妆和请客,如果要还给男方,男方有确切的金额,而女方并没有依据,东西也不可能折回呀!法律规定怎么处理呢
会不会有回复呀,我们只摆了酒席,还没领结婚证,我现在没上班怀着小孩,我家那位也没给我生活费,之前只以为他节约,结婚后应该对老婆大气点,可是我到现在他都没舍得给钱我,他妈妈老跟我说她也没花她老公一分钱,照样把小孩带大伺候公婆照顾老公,家庭被她经营的很好,我要是离婚岂不是要倒赔彩礼钱,我的小孩怎么办呀
会不会有回复呀,我们只摆了酒席,还没领结婚证,我现在没上班怀着小孩,我家那位也没给我生活费,之前只以为他节约,结婚后应该对老婆大气点,可是我到现在他都没舍得给钱我,他妈妈老跟我说她也没花她老公一分钱,照样把小孩带大伺候公婆照顾老公,家庭被她经营的很好,我要是离婚岂不是要倒赔彩礼钱,我的小孩怎么办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