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付坚:“小三”的权益如何维护

时间 : 16-10-19 栏目 : 文章目录 作者 : 张律师 评论 : 0 点击 : 2,530 次

思考了好长时间,一直犹豫到底要不要写这篇文章,有朋友说,张律师,你写的文章不入流。的确,相对很多法学理论家或律师来说,本人文章的风格确实是“不入流”,但本人不是法学理论家。这篇文章写出来,可能又有很多朋友或网友会站出来说,写的啥玩意。本人只想说,对于本人所写的文章,若有一天你准备离婚了或你的婚姻即将失败的时候,你就会感同身受,否则你很难去体会。

最终决定本人要写这篇文章是因为现在的小三太多了,本人想写一篇关于小三的文章,或者说保护小三的利益,换位思考,作为女人,若你的丈夫在外面有小三了,通过本文或许对你有帮助。

一个女人成为小三主要是两个原因,一、很爱男方,尽管男方已有家庭,但为了爱还是不顾一切往前冲;二、对方经济能力雄厚,找到一个大的靠山,衣食无忧。当然还有其它的原因,比如孤单、寂寞和有夫之妇在一起,这些都不是本篇文章讨论的范围。

本人办理了很多小三的相关案例,做小三不易,怎么样去做一个合格的小三呢?本人仅从法律层面剖析,至于情感方面,另当别论。

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我们看过很多关于小三发现后被殴打、摄像、拍照、扒衣服相关新闻,场面也是比较残忍的,本人也到过类似的场合,对小三也表示同情。所以,做小三首先就要学会保护自己,具备一定的反侦查意识,若真有一天被正室给发现了,正室又带人了,你应该第一时间选择脱身,剩下的问题,交给你的男人去处理,若对方一上来就殴打,你能做的就是尽快报警。

其次要巧妙获取男方的财产。很多女人成为了小三大部分都是为了对方的财产,在本人经手的案件中,男方出资为小三购买房屋、车辆,给小三注册公司等,这些财产都属于男方和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但赠与人的受赠行为,系无偿行为,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另外,巨额财产的赠与行为,因并非日常生活需要,夫妻一方无权单独处理。夫妻一方无偿赠与的行为损害了配偶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认定无效。配偶一方作为财产的共有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撤销该赠与行为,配偶一方就有权要求小三全部返还。所以,小三要想获取男方的财产最好不要从银行卡转账,最好的方式就是现金,不要留下任何证据,不管怎样,只要你获取了该笔财产,从法律上来说都是应该归还的,小三能做的就是获取男方财产时不要留下任何证据。

三、不要轻易为男方生孩子。本人遇到很多小三,为了栓住男方生了小孩,这样对小孩的成长是极为不利的,小孩以后懂事了,知道自己的母亲是小三又会作何感想,若最终没有和男方走在一起,孩子可能一辈子没有父亲的陪伴。本人遇到过一个案例,小三为了给孩子上户口,和第三人假结婚,户口上了后又离婚,她也知道男方离不了婚,我问她以后怎么办?她说带孩子到国外去生活,男方每个月会给生活费。这是很理想化的一种状态,若男方因种种原因不给生活费怎么办?就算男方每月按时给生活费,孩子的父爱又将如何来弥补,所以,本人奉劝各位小三,不要轻易为男方生孩子,生孩子就得对他负责。若真的想为男方生孩子,也得在男方离婚之后正大光明生。

四、不要举行任何结婚仪式。很多小三为了让男方表明爱自己的心或出于其它的目的,往往都会要求与男方举行婚礼,男方在没有离婚之前,和小三办不了结婚登记,为了哄好小三,和小三举办了婚礼,这种事还是比较多的,这样做的弊端也是非常大的,那就是涉嫌重婚罪,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居住,举行婚礼是最好的证明,所以,千万不要做这种表明看上去很风光的傻事,除非你想去监狱里面走一趟。

五、不要逼迫男方离婚。很多小三为了和男方结婚,要挟、逼迫男方与妻子离婚,本人遇到两起类似案件,小三为了和男方结婚,以流产逼迫男方离婚,后男方离婚与小三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婚姻维持的时间很短,后为了孩子的抚养费多次找男方协商,男方不厌其烦把女方拉入黑名单。还有一小三也算是我的客户吧,人长的很漂亮(我发现小三都长的挺漂亮),找我办理男方与妻子的离婚案件,后经过各种办法,男方最终和妻子离婚了,在整个离婚的过程中,小三一直做男人的后盾,从来没有要求、逼迫男方与妻子离婚,男方离婚后,和小三结婚了,现在幸福生活在一起。两个案例不一样的结局,小三不好当。男人也最厌烦小三逼迫自己与妻子离婚,若非要在妻子与小三之间做选择,有大部分男人会选择家庭。

很多小三过来咨询,他们开口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张律师,我是个小三,请不要介意我的身份。是啊,很少有小三生活在阳光下,生活不易,请不要过多去责备小三。小三在别人眼里就是坏女人,其实不然,想想你的丈夫,想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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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主信息 =====-----
张付坚律师,专注离婚,武汉离婚专业户律师、武汉金牌律师、《湖北经视频道》、《楚天都市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长江日报》婚姻家庭栏目常年合作律师、武汉市司法局重点推荐律师、武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顾问成员、武汉婚姻家庭委员会主任、国家一级情感咨询师,2014年1月被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评为“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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