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丹吉洛-拉塞尔个人传记:这就是我心归属
2025-05-22 07:48:49
变法图存才是法家思想的核心内容
变法图存才是法家思想的核心内容
在对待法家问题上,时常在网上看到有这样一种偏见评论:中国的法家存在是为帝王暴政服务的;法家是中国历史上最没人性的一派学说内容等。对于这种说法可以肯定地说,如若不是道听途说,那就是对法家思想在内函上的一无所知,或是皮毛看一点历史知识而不加深刻分析就盲目乱下了结论,这是对中国历史非常不负责任的错误认知行为。
本来关于法家历史地位的问题就是一个大题目,并非通过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问题,不过为了能使更多人们真正认清楚作为中国历史上法家社会群体,到底是历史文明进步的推动者,还是破坏历史文明进步的倒退者,这里就不得不在头条问答上多费些口舌,对法家社会群体在中国历史上作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回顾,以让他们从历史中走出来,来便于人们能够真实了解他们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群体,而不再被似是而非的说法所迷惑,从而能给他们得出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来。当然了,要想让那些诅咒法家的评头品足者们真正改变对法家社会群体的偏见认知是很难的,但是如若能对社会更多人们起到了正确利导的作用,不再被那些社会上的错误评价所迷惑,那就不枉费作者这次大块头写作文章的良苦用心了。
需要看到地是,中国法家思想、或是法家在法、术、势思想上的核心内容,它从根本上体现地是变法图存、或说是为了顺应时代变化需要推进社会进步的思想内容,而非当今一些人们对法家在法治思想的认知上,竟简单粗暴理解为了是服务于封建专制暴力政治地趋炎附势的学派思想内容。如是这样理解法家的法治思想,那就是太小看法家思想在中国历史上的巨大社会进步推动作用了,更小看了法家在几千年中国社会里压不垮、打不倒的强大生命力了。如果非要认定法家的法治思想是为封建暴政服务的,那顶多不过是出于帝王们的家天下专制政治需要,而被统治者们篡改利用了的一种结果而已。不过,这种被扭曲了的法治思想却并非法家学说自从问世以来,想要解决社会政治问题的真正初衷。而法家的法治思想问世真正目的,更是为了通过社会法治思想来实现社会平权的公平、公正理想追求为根本出发点的。当然,正是由于法家的法治思想直接触及了贵族守旧势力的既得政治利益,在多数情况下而被统治者们断章取义地为我所用了,或是在依靠君主统治者的权势中来变法,却又不能违背了君王统治者的家天下既得政治利益需要,所以作为改革派的法家群体,通常是根本无法实现他们理想中法治社会的类似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的真正社会平权政治目的追求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却只能是在自叹壮志末酬中而身不由己陷入了命运多舛地自作茧缚困境之中。
应当说,中国的法家思想是继道家无为而治思想之后,或者是在高度总结了道家的道法自然的无为而治的治国思想之后,从而进一步上升为或说在继承道法自然基础之上发展了道学无为而治思想的一种有为而治的治国理政思想内容。这种有为而治的法家思想内容,它从手段上体现地是法治治国的具体方法内函,而从本质上却是为破除因循守旧陋习而是以社会变法思想为根本出发点的。一句话,作为这个变法思想中的"变″字,才恰恰是法家思想的核心内容。
需要说明地是,法家从道家的无为而治在上升为了有为而治的变法思想内容上,并非就是否定了道家的无为而治思想内容,恰恰在有为而治中是肯定了道家无为而治思想的一种法治平权的创新思想内容。只不过道家要求的无为而治,是要求统治者要以百姓心为心去制定和推行大政方针,而非肆意妄为以自己的主观欲望去包办百姓对社会的普遍期盼愿望,也只有这样的无为而治才能深得民心,从而促进江山稳定地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法家并不否认道家无为而治的治国精神,只不过在此基出上增加了任何大政方针的国家政治内容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在随着历史发展变化中,总要对原有大政方针中的一些不合时宜内容需要进行必要地相应调整或改革,反之就会落后了时代变化的进步客观要求,就有可能因为跟不上时代的文明进步而被历史所无情淘汰,所以作为法家凡事在有所不为中还是要有作所为、甚至有些情况下是需要进行大刀阔斧变革地有所作为。应当说,这与道家的无为而治并不矛盾,也没有违背了道家所说的道法自然规律,不过是法家的有为而治更带有推动历史进步的主动性而已。不难看出,在推动历史进步上法家比道家是更带有对历史负责的主观能动性。
是的,法家有为而治的核心内函是一个"变″字,这"变″字体现为一句话,就是法家集大成者韩非子在《五蠹》中所所说的:"事异则备变″。也叫做:"世异则亊异"的内函思想。看不到法家的这一核心思想在最本质的内函,就是还根本没有搞清楚法家思想问世究竟为了什么?若是简简单单把法家看成是纯粹为君王专制集权的暴政需要服务的内容,那就实在把法家思想看得太狹獈了,或者是为了符合儒家贬低法家政治需要的一种盲目跟风行为,从而低估了法家对社会进步得巨大变革推进作用。
在中国历史上的社会法治思想变革,多数情况下都是立足在道法自然基础上,它是根据社会文明进步需要地势在必行历史必然性结果所形成的。就说春秋战国到唐、宋时期的社会变法情况,而不谈更远古时代的黄帝道法相结合的治国历史内容来看,就可以明显看出法家对于社会法治的提出,绝非法家学派们的任意所为结果,却是变革的历史必然性所决定的。
先从春秋时期管仲在理论与实践的相结合中,所遵循的道法自然在齐国推行的道、法相结合的治国理政历史情况来看,就说明了道和法是一对栾兄弟的关系,相互扶持谁也离不开谁。管子针对当时齐国公私不分的国家管理乱状,就曾在他的《形势解》一针见血指出:"行天道,出公理,则远者亲。废天道,行私为,则子母相怨。故曰:天道之极,远者自亲。人亊之起,近亲造怨。″那么什么是天道呢?管仲认为:道者扶持众物,使得生育各终其性命者也。故或以治乡,或以治天下。(同上)″正是如此,管仲在他的《君臣》篇中给出结论说:"道也者,万物之要也。"并在他的《任法》篇中提出了有关的法治思想观念:"圣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数而不任说,任公而不任私,任大道而不任小物,然后身佚而天下治。失君则不然,舍法而任智,故民舍亊而好誉;舍数而任说,故民舍实而好言;舍公而好私,故民离法而妄行;舍大道而任小物,故上劳顿,百姓迷惑,而国家不治。″并在他的《明法》篇中提醒人们:"所谓治国者,主道明也。所谓乱国者,臣术胜也。″也正是在管仲担任齐国的国相其间,因为牢牢把握住了道、法相结合的治国方略,使得齐国从乱到治,实现了齐国历史上从没有过的社会稳定和富民强国局面,这就是法离不开与道相结合的治国理政地顺势而成的囯家稳定所带来的齐国蒸蒸日上大好局面。据历史记载,正是因为管仲为相期间对齐国通过道、法结合治理的井井有条,以至于天下列国无不敬服而"远者亲″,竟被看成了列国效仿的榜样,也促成了春秋时期是天下最稳定的时期,更被列国推上了当时能左右天下局势的霸主地位上。
可见,法治与道的社会自然法则相结合,才是法治的最本质内函,不掌握这一最本质的内函客观规律,就是根本不懂得法治为何物。而道是什么呢?是行天下之公而非为私的社会自然规律客观体现。同样,用老子五千言中的话说,还要充分把握住"道可道,非常道″的基本规律,而这个基本规律就是"变″的道理,它并非墨守成规地因循守旧而不知变法图存的客观道理,如若不知时移事变地变法图存其码客观道理,那就会在因循守旧中势必最终葬送了自身。
自管仲之后,以道变法成为了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春秋期间的郑国子产变法、晋国的范宣子变法等,他们用新兴地主阶级法治思想取代了奴隶主阶级的礼制守旧思想,成为了中国历史变革的当时必然趋势,促成了列国的纷纷效仿,从而使得中国社会的文明进步形成了当时空前高涨的发展趋势,也使得新兴地主的封建法治体制取代奴隶社会的奴隶主礼制旧俗有了质的飞跃变化,社会正在以一种新历史文明的变化改变着中国历史上落后了时代进步的腐朽过去。
到了战国时期的社会法治变化,更是推动了中国历史的大变革,越发成为了历史进步的不可阻挡潮流。从商鞅变法,促成了秦国法治社会的历史必然到来看,商鞅在秦孝公时代的任相期间,推动了封建体制的中央集权形成,并通过实行郡邑或叫郡县制的体制方式等,最彻底地推翻了沿袭中国千年多的奴隶社会制度,加上到了嬴政时代的韩非子法家集大成思想对秦国更有着深刻的影响作用,使得秦国治国理政获益良多,从而促成了秦国的日益强大,直至全面影响到了秦始皇最终统一六国后,有了中国封建社会正真到来的大一统局面。
当然了,商鞅在变法中也有其不足方面的瑕玷,这就是他推行的连坐法,搞得家族社会在无辜牵连中是人人自危,就连他自己都裁倒在了他规范的"连坐法"之中,给后世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也成为了中国历代君王推行暴政的乐见刑罚,更成为了以后法家在法治建设上的千年抹不去阴影。不过,这些瑕玷是商鞅变法中的很小的不成熟成份,而从总体上商鞅通过积极法治的变法作为,对中国历史进步的贡献还是功大于过的。由此可见,它充分证明了社会变法图存的客观真理性,谁走在了变法的最前例,谁就会成为时代进步的领头羊,反之就一定会被历史的洪流所无情淘汰。
也是因为社会法治的历史进步潮流作用,先后出现了越来越多研究社会变法思想的弄潮儿和引领者。如申不害在总结商鞅法治思想基础上,提出了在法治基础上的重"术″思想理论,形成了一套对官吏从具体上进行强化考核和监督的思想内涵。他在韩国任相其间所提出了"见功而赏,因能而授官″的具体法术能推行方案,不仅提高了国家政权的行政工作效率,也从而极大限制了贵族特权的为所欲为行为,使得韩国国政显现出了一派勃勃生机的局面,也促成了政局稳定和国家强胜的当时大好形势。据史称申不害在韩国为相的十五年里,是"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成为了韩国历史上的治国理政最好时期。
另一个,就是提出"重势″理论的慎到法治思想。在慎子看来:"民一于君,事断于法,是国之大道也″。并且还说:"故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有法而不行谓之不法″。那么为什么法对于治国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呢?用慎子的话说:"法之功,莫大使私不行;君之功,莫大使民不争。今立法而行私,是私与法争,其乱甚于无法。…故有道之国,法立则私议不行…。″正因为如此,慎子总结说:"古者,立天子而贵之者,非以利一人也。曰:天下无一贵,则理无由通,通理以为天下也。故立天子以为天下,非立天下以为天子也;立国君以为国,非立国以为君也;立官长以为官,非立官以为长也″。当然了,并非法在治国上就是万能的,不过用慎子话说:"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用他当时话说:"故蓍龟(卜筮),所以立公职也;权衡,所以立公正也;书契,所以立公信也;度量,所以立公审也;法制礼籍,所以公义也。凡立公,所以弃私。″对此,他还认为尚法必须重势即权势的立威作用,若是:"贤智末足以服众,而势位足以诎贤者″。也是说,若是把国家立威的权势看作是行法的力量,一个权和一个法做到了有机统一,就可以抱法守势从而实现天下为公的"无为而天下治″了。(需要说明地是,慎到的这些言论内容作为他著书立说的一部分,因为其著书立说年代久远而在历史上早已遗失了,这些言论内容不过都是后人从民间或其他法家专著引用中收集到的散落语录,从而被汇编成了《慎子集校集注》一书,所以从其书中还是很容易查到的这些言论的,就不去专作引注了。)
还有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子,更是通过对先秦以前的道、法思想进行了客观总结,尤其高度总结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法治思想,克服了商鞅只强调变法却缺泛在术、势上的不足;扭转了申不害仅突出了"术″的作用,却忽略了法治建设在体系完善上的严谨性不足;加上从法治体系上对慎到"势"的思想进行了成功嫁接、以及特别强调了防止守旧思想阻碍历史进步中"变″的思想重要性,从而形成了先秦时期完整的法家思想体系一一韩非子集大成的法治思想,它不仅对秦国统一六国起到了功不可没作用,还对以后历代变法都起到了历史进步的助推力作用。
正是法家的每次法治变革、也叫变法图存,才促成了中国历史上的文明进步从没有得以终止过。否则,如果完全是儒家因循守旧处处与法家变法做对地走墨守陈规的社会复辟道路那样,或是法家彻底消失在了中国政坛中,恐怕中国社会在停滞不前中早就不知道会是四分五裂到什么样子了。即便这样,在儒家对社会变法的处处设置障碍中,虽然法家在变革中举步维艰,甚至会时常处在了流产状态中,倒也多多少少在变法地细微变化上给社会带来了文明进步的曙光,也为以后朝代至少不管引以为戒也好、还是求生图存也好,都起到在抛砖引玉中的多少有益提示、或警示作用。不能不说,因为中华民族在历史上的旧守势力十分强大,从而造成了中国在跨越式的文明进步中失去了很多不应错过的大好机遇,尤其在科学文明进步上更是陷入了长期的愚昧不开化状况,越发显现出了中国封建王朝的社会腐朽性。在此状况下,中国封建王朝势必会像走马灯似在你方唱罢我登场的频繁改朝换代中,使得政局陷入到了长久不稳定的分崩离析状况中,它也预示着封建王朝陷入彻底崩塌不过是早晚事情了。
在社会人群中无规矩是难有社会凝聚力的,在国家中无法治权威来保障就难以长久立足,在法治规范下的法制内容失去了平权性更难以持久。同样,任何社会制度如若没有了顺应时代进步的变法推动力作用,是早晚要被历史所淘汰的。正是如此,社会文明发展是离不开最早开悟人群去推动历史进步的,而这就是中国法家社会群体只所以在中国政坛中,尽管历尽了魔难却又持久不衰的根本原因。
也是这样,中国的许许多多法家人物,他们在从事国家的变法图存中,虽然在开创社会文明进步的改革创新中功业显著,而他们命运结局却又不能不说是十分悲壮竟令世人感叹的。
一是,战国初年吴起。吴起在楚国推行的变法中,因为在改革新政中规定了对已传过三代封爵子孙不再享受爵禄的内容,并通过策略性疏散贵族的移民政策,取消了他们不劳而获的原有封地,而采取了新兴地主阶级的一种创新土地分配的社会方式,以此取代了旧贵族奴隶主对土地不正常的社会占有方式,从而遭到了旧奴隶主贵族势力的刻骨仇恨。在支持吴起变法的楚悼王死后,这些奴隶主旧贵族势力就掀起了复辟的暴乱,通过最残忍手段杀死了吴起,致使新政变法从此在楚国被扼杀在了襁褓之中。
二是,战国初年的商鞅变法。因为秦孝公积极支持商鞅变法的主张,坚决废除了旧有世卿世禄的制度,商鞅借此釆取了按军功奖励和授禄的办法,削除了旧有奴隶主阶级所亨有的特权,从而使得旧有奴隶主贵族势力怀恨在心。不仅如此,他还废除了旧有井田为主的奴隶主土地所有制,承认土地可以私有进行买卖交易,这从而标志着土地所有制通过变革成为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创新方式,并且通过推行郡县制取代了旧有分封体制的世袭世禄陋习。不仅如此,商鞅还在法律上规范了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的法律平权内容,还对当时触犯了法令的王子给以了鞭笞的触罚,以显示出在法律面前无贵贱尊卑之分而一律平等对待的公平、公正原则。可以说,商鞅在变法改革上最彻底,也最直接废除了先秦以前沿续了上千年的奴隶主礼制制度,这对秦国的社会进步产生了前所末有过的深刻影响作用,也对以后中国从奴隶分封制向封建郡县制过渡,起到了最彻底地革命性社会变革的转变作用。然而,秦国变法成功了,其变法为秦国走向富国强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在此时的商鞅却成为了变法成功后的牺牲者。在秦孝公死后,商鞅遭到了曾经违法而被鞭笞王子为首的贵族旧势力疯狂报复,竟被车裂致死,死的非常凄惨。可见,每次社会变革,那些法家代表人物所面临的政治风险命运是非常巨大的。
三是,唐朝时期以王叔文、王伾、柳宗元、刘禹锡为代表的法家借助唐顺宗支持所推行的政治改革。他们推行的政治改革,首先是以反对藩镇割剧为起点的,认为贵族世袭的分封诸候制度随着历史的文明进步,已成为了历史进步的巨大阻力,这种阻力是完全建立在少数统治者最大私利基础上的,成为了剝夺社会绝大多数人公共利益基础上的腐朽没落制度,更是造成国家四分五裂的罪魁祸首。用柳宗元话说:"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在这种状态下,要想实现社会稳定和国家平安是不可能的。所以,对于这种建立在少数贵族世袭封国制度的基础上,从而剝夺了绝大多数人社会利益的不公正性行为,只有通过破除为私有既得者社会利益最大化服务的没落社会制度,以用"公之大者″的"郡邑制"新官僚体制取而代之,才是符合当时历史文明进步的社会优越性制度。不过,在这种变法改革中,由于改革力度之大从根本上打击了分封诸候势力的社会最大化既得政治利益,从而引来了旧贵族势力的疯狂反扑,而当唐肃宗被宦官俱文珍为首的保守势力通过政变方式逼迫让位于唐宪宗后,这场变法没过多久就陷入失败了,从此出现了历史上"二王八司马″在失败后或被杀、或被流放的悲惨命运结局。
不难看出,从吴起变法到商鞅变法,再到"二王八司马"变法,只所以在推动了社会文明进步的情况下,却又使得变法者们陷入了命运悲惨境地之中。很明显,最直接原因就是触动到了旧贵族势力最大化的既得社会利益,致使他们进行疯狂报复,从而使得变法者们陷入了命运多舛地悲惨境况之中。
实际上,在中国历史上的每一次社会变革,当属法家变法最艰辛、也最痛苦,这是因为家天下贵族旧势力推行的礼制奴隶制度,经过夏、商、周的千年不断完善以后,已经非常根深蒂固,而要想通过新兴地主阶级建立郡邑(或叫郡县)制的新官僚体系,以争取平权制度的改革方式来取代它,那是两个不同社会阶级的生死大搏斗,所以在实现变法道路上要想走向成功是难上加难的。何况即使实现了新兴地主阶级期盼的新官僚体系郡邑制诞生,那也不过是一种封建新官僚体系取代了旧奴隶主贵族世袭体系的换汤不换药变化而已,就像老酒换新瓶一样不过增加了点掩人耳目的包装遮羞而已,从本质上因为还是家天下君王体制的一种变种新沿续,要想从根本上达到社会平权的新制度真正出现是不可能的,顶多不过在社会压迫和剝削程度上能略好于了原有奴隶主体制的残暴露骨性、或从暴政上要比旧贵族的奴隶主势力更带有伪装性罢了。所以,只要法家是借助王权来进行的社会变法改革,而要试图完成类似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的平权社会制度真正到来,几乎是不可能、或说是比登天都难的事情。当然了,法家借助君王权威进行的变法改革,总要比旧制度情况下的墨守成规进步多了,因为它必竟多多少少还是推进了人类历史的文明进步。也是说,在变法改革中奴隶主政权被新兴地主政权所取代、从前的奴隶身份改变成为了农奴的身份等必竟是一场社会革命,无论从那方面看农奴比奴隶还是具有了自由民的身份,地主阶级的新官僚体制要比奴隶主的完全奴才化体制在身份和言论自由上是宽松了许多,这正是时代变革所带来文明进步的历史发展必然新结果,它更与法家变法对社会的积极贡献是密不可分的。
四是,北宋时期的王安石变法。王安石也是借助宋神宗支持来推行新政的,他推行新政目的就是要通过积极主张青苗法、均输法、市易法、募役法、农田水利法等,来起到对大官僚地主和豪绅的特权势力、以及在平抑物价和打击富商大贾囤积居奇中的有效抑制作用。尤其"募役法″,使得原来享受免役特权的豪绅、官吏、富商、僧侣都得出钱助役,更有"方田均税″是通过对私人土地以制度规范的审查方式,从而严密控制了地主豪绅通过"隐产漏税″而对国家在管理上的漏洞等。本来这样新政改革是利国利民的天大好事,却因为触动了大官僚、大地主群体的最大化社会既得利益,从而受到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保守势力激烈抵触,以至于阴谋、阳谋一起上,最终导致王安石的新政变法中失败了,他本人也为此被贬官流放到了边远之地。
以司马光为首的守旧势力,他们同中国历史上的一切复古势力一样,因为是旧制度的最大获益者,所以也是最激烈反对王安石新政变法的急先锋。这些中国的保守势力也同历史上一切保守派一样,是以孔夫子维护的礼制是非为是非,他们几乎都有一个同一口径上的认知,那就是"天不变,道亦不变″的所谓逻辑衡量标准,这种所谓的"道亦不变″是什么呢?也就是"祖宗旧法″不可变。正是以"祖宗旧法"不可变作为了认证所谓是非的衡量标准,他们就给法家扣上了破坏祖宗规矩的所谓不孝子孙,更对法家诅咒为了"数典忘祖″的历史罪人,所以也就极尽所能来攻击王安石。当然,作为新政改革的变法人王安石并不买账,也是敢于在风浪搏击中的弄潮儿,不仅坚信自己所从事的变法事业是正确的,而且还针锋相对在《答司马谏议书》中指出:"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亊,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并且,他还向世人坦言:"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借此告诉那些变法的反对派们,变法只要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进步事业,对于个人的牺性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尽管变法最终失败了,但王安石的弄潮儿精神却是可嘉的,也为改革变法的后辈们树立了可贵榜样。无怪乎,就连无产阶级的伟大革命导师列宁都对其进行了高度的评价:"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列宁《修改工人政党的土地纲领》)″。
以上不难看出,那些被列举或还没有列举地所有古往今来法家的变法人物,都是推动中华民族历史文明进步的主动有为而不怕恓性、敢为天下先的弄潮儿,他们深刻把握了"变″的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为中国的历史文明进步做出了不可磨灭地创新贡献。虽然有些情况下,法家推行的社会变革难免激进了些,当然是需要汲取历史经验教训去进行深刻自我反省改进的,但是如果没有这些推动历史进步的法家弄潮儿们,中国古往今来会是什么样子就可想而知了。那势必还要在历史上中国人所遭受的一次次外来屈辱,以及在被逼无奈情况下奴隶和农民起义的此起彼伏,还有被保守派们以祖宗规矩不能变为借口下的中国科技进步极端落后,再有几千年重农抑商所造成市场一潭死水情况下的商品经济严重滞后,更何况那些鼓吹尊卑贵贱所谓天经地义所带来地不可调社会阶级矛盾的越发激化情况等,从而形成了恶性循环的历史局面,这对于造成了社会被动局面的那些保守势力的墨守成规者们,是不能不负有推卸不了的历史罪责的,如若把它换成韩非子话,不正是不知思辨的“守株待兔”愚昧行为,从而给历史造成了极其可怕的灾难后果吗!
至于历代保守势力,经常是站在自身社会利益最大化的既得者视角上,来恶毒谩骂历代推进社会进步的那些法家代表人物,其根本原因是法家改革者们动了他们占有了绝大多数人社会利益的奶酪,也就难免要恶毒攻击这些法家的弄潮儿们,还要给他们扣上了是没有人性的暴政助推者罪名,来以此显示出他们的所谓人性。实则都是不实之辞,无非是在触动了他们世袭贵族社会利益最大化所享有的吃人特权后,所以才下死手而不置法家于死地不为快罢了。总之,究竟谁才是真正的没有人性的吃人恶魔,只有那些打着“人性善”幌子却干着盘剥和欺压天下民众而吃人不吐骨头的复古势力团伙,才是社会暴政的最大推手和支持者。这些人是谁,不正是那些阻碍历史进步的社会保守势力以求得社会利益最大化的既得利益者们吗!
客观而言,历史上的一切法家代表者都是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很有才华大家人物,如若不是做了历史文明进步的弄潮儿,相信荣华富贵和高官厚禄是应有尽有的。可是,他们为什么面对荣华富贵和高官厚禄不动心,却非要冒着人生多灾多难的政治风险、甚至杀头后果去做了时代的弄潮儿呢?一句话,他们所做一切就是以天下为己任的一种历史责任担当行为、更是为了旧貌換新颜的中华民族事业心。为了推动中国社会的文明进步事业,对于他们而言,就是再多的舍弃那也觉得是很值得的,这就是历史上那些法家代表人物的广阔心胸。
遗憾地是,这些法家代表人物处在中国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或封建社会走向更新文明发展的激烈社会变革时代,他们竭尽全力所推行地变法改革却都被君王无形手所牢牢把控着了。当变法利于了一代君王家天下的利益最大化、或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到君王世袭制度的利益时,法家就会得到君王们的所谓高度赏识;反之如若有违他们社会最大化利益而对变法不感冒时,那些法家变革者们就会很容易成为了君王们随手抛弃的政治牺牲品,至使历代法家变法都跳不出君王们的无形魔掌控制。所以,变法者们在立志理想中的大手笔变法改革哪会容易成功的,这也成为了历代法家轰轰烈烈推动变法所迈不过去的一道坎,以至于在多数情况下法家变法都处在了失败的悲烈境况之中。
历史证明,要想从根本上实现社会变法的历史大变革,惟有彻底摆脱了受治于人的封建君王魔爪控制,才能有幸达到社会变法根本目标的效果。从这一点上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基本做到了,虽然革命并不彻底,但却推翻了延续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王朝腐朽制度,并又通过二次革命打倒了以袁世凯为首的封建复辟残余势力,一个家天下的封建主义政权腐烂根基被彻底拔除了,从而换上了具有天下是天下人的民国象征性社会制度问世了。当然了,辛亥革命或二次革命后的民国社会制度,虽然表面上喊的是民主政治,而实则却是看不到民主氛围的军阀割据四分五裂社会局面,即使从一些人们嘴里不时说了一些民主的口号东西,却哪里又会有名副其实的社会民主状况真实存在呢?不能不说,在这之后尤其是孙中山提出的"联俄、联共、扶持工农″口号下,并在孙中上积极努力的撮合下,社会曾一度走向了国共两党的合作局面,也曾带来了广大社会民众从城市到乡村的爱国参政热烈气氛,并形成了打倒旧军阀的轰轰烈烈革命大好形势。可是却好景不长,自打孙中山去逝之后,一些来之不易的革命果实竟被蒋介石的新军阀势力所窃取,使得国家又重新陷入了一个新家天下的蒋家王朝政权登上了历史舞台,以至于了造成了更严重的民不聊生状况贻害了中国多少年。不过,正如孙中山去逝前早就看透的那样:"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而历史也一再证明,一切社会倒退势力的折腾天下苍生行为是绝不会长久的,势必会有一场新的社会革命去铲除这些封建残渣余孽地垂死挣扎是早晚事情。
这场新的社会革命就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人,它首先提出了以新民主主义取代旧民主主义内容的革命方式,带领全国人民大众经过了艰苦卓绝的28年革命斗争历程,最终打倒了蒋家王朝和彻底推翻了长期压在中国人民头上三座大山,从而迎来了新中国的诞生,并建立了中国几千年曾没有过的社会主义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制度大好局面。不难看出,这样的改天換地大革命成果,恐怕正是中国历史上历代法家们所追求却无法实现的梦昧以求理想。那为什么历代法家所实现不了的社会平权理想,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却实现了呢?道理很简单,因为社会主义革命对于人民大众来说,并非像历代法家跳不出封建贵族魔掌控制下的变法改革那样,反倒是彻底挣脱或叫抛弃了一切封建贵族魔掌控制下的枷锁而成为了自主革命的主人,他们从来不相信救世主反倒把自己看了改变历史进程的救世主,所以为了自身解放和最终解放全人类的社会政治平等权利,也就没有实现不了的人间奇迹的。同样在今天,对于一切有着天下为公理想追求的社会革命者们来说,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民当家作主可靠保证下才能大有作为,只有跟着共产党走才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才能真正方显出在沧海横流中的英雄本色来。(宇峰 20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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